海口市灵山中心小学致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长期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学生乘车安全想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近年来,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学生乘车上下学日益增多。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非法营运车辆大量涌进了校车市场,而且存在着超员、超速、等违规现象,给广大学生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特别是今年11月16日发生在甘肃省的重大校车事故造成了21名学生当场死亡,43名学生受伤及同月29日发生在河南濮阳的校车事故也造成了10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4名。一次次的事故教训是惨重的,发人深省。这些事故也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重视安全,关爱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学生家长是学生上放学途中安全的法定监护人,学校在狠抓学生安全工作的同时,恳请您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学。
2、学生乘车要选择驾驶员驾龄在三年以上且无违章记录、安全意识强、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依法运营的车辆,并与车辆所有人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
3、要求您的孩子在等候车辆时,排队等候,不追逐打闹,车来时不要追着车跑。
4、教育孩子不玩火,禁止孩子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点火工具。更不得随身携带刀具及尖锐物品。
5、在校车内,听从乘务人员安排,不打架、不大声喧哗,不将手、头等身体伸出窗外。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家长朋友们,让孩子乘坐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贴有校车统一标识的专用营运车辆是明智之举。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超速、违章、驾证不符等违规校车,更不要乘坐农用三轮车、四轮车、畜力车等非法载人车辆。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等部门举报,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教育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海口市灵山中心小学
2011年12月
回执单
关于《海口市灵山中心小学致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我本人已认真阅读,将(支持,不支持)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回执单请交给班主任老师)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班 级: 时 间:
海口市灵山中心小学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