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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伴青春 呵护成长——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暨三年暨禁毒大会战宣教活动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9 16:05:3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省、市禁毒三年大会战的工作部署,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27日在我校开展"法伴青春,呵护成长"为主题的禁毒宣教活动,参加活动对象是全体五年级学生。


  本次活动由德育处黄茂海副主任主持,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郑检查官针对青少年的自救自护和禁毒宣传为同学们讲解。

  检察官同志为同学们发"青少年自救自护特辑"

  同学们领到"青少年自救自护特辑",都在认真的在阅读。

  郑检察官首先为同学们讲解和分析青少年自救自护及校园暴力的相关案例和对应的方法。

4种面对校园暴力的自我保护方法:

1、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2、要搞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3、遇到勒索,应沉着冷静;

4、平时的衣着俭朴,为人低调。

郑检察官与同学们的互动

提出的问题:

1、同学们,谁知道国际禁毒日是哪一天吗?

2、你们知道毒品的种类都有哪些吗?

3、关于毒品都有哪些罪名?(郑检察官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问:这里涉及了那种犯罪行为?

同学们都是抢答小能手,踊跃的举手参加互动环节

郑检察官给同学们介绍毒品的种类及其的危害之大

法律明文规定的有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大麻油、大麻脂、大麻叶、大麻烟、可卡因、吗啡、度冷丁(杜冷丁)、盐酸二氢埃托啡、咖啡因、罂粟壳。

新型毒品有冰毒、摇头丸、奶茶粉,跳跳糖等。

  通过此次"法伴青春 呵护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的自救自护和禁毒宣教活动,同学们了解了身边各种各样的危险和不安全因素,充分认识到了自我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面对不一样的情况采取不一样的应急手段,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充分地了解到毒品是人类的公敌,吸毒害人害己害社会,懂得了拒绝毒品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贩毒、吸毒、诱骗他人吸毒等行为都是违法犯罪并受到法律的惩罚等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地提高了师生防拒毒品的能力,强化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为我校加强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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